各县(市、区)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全市校园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市各地各学校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校园安全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以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精神,把校园安全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做细做实,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履行校园安全的主体责任,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着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措施,狠抓落实。
三、认领整改清单。秋季开学以来,市、县(市、区)教育局按照校园安全标准,全面开展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大排查,梳理出详细的校园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各地各学校要主动认领《黄冈市学校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清单》,制订整改措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实行每周报告制度,各地各学校学校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情况每周向黄冈市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报告,邮箱:1752953638@qq.com,联系人:孙兵。
四、强化督查问责。黄冈市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将于2019年12月底联合相关部门通过暗访抽查、重点督查等方式,督促各地各学校抓好工作落实,绝不放过任何一个安全隐患。对工作敷衍、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等问题,视其情节予以追责问责。
黄冈市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2019年10月18日